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不用進美術館就能消費文化的街頭表演,最近幾年風靡台灣,引導藝術成為常民生活的一部分。宜蘭縣今年連續第6年舉辦街頭藝人許可審查,即日起到3月8日受理報名,凡是年滿16歲的本國民眾,具有表演藝術、視覺...
路邊社 新聞網
路邊社記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