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立法院今天(二十號)三讀通過「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」,明訂增加保險給付的年齡到65歲;同時條文也通過,保險給付必須在核定後15天內完成給付,如果超過延遲就必須支付利息。(蕭照平報導)因...
路邊社 新聞網
路邊社記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