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為了加強對「多層次傳銷業」的管理,行政院會今天通過「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草案」,針對傳銷行為,制定法律位階的專法。根據草案條文,傳銷業的解約退貨期限,從現行的14天延長為30天;同時也提高違法者的刑責...
路邊社 新聞網
路邊社記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