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,依據營業稅法規定,以每月為一期申報繳納營業稅的商家,今年一月份申報截止日期到二月十五號,因適逢農曆連續假期,依規定將展延到二月十八號,並自二月二十一號起加徵滯納金。營業稅網路...
路邊社 新聞網
路邊社記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留言列表